当前位置: 首页 > 财务制度 > 常周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

常周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

2013年07月04日 09:59:13 来源:泰兴市常周小学 访问量:1215
 常周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

一、开放时间
   
每周星期三
二、专人管理
   
图书资料由校长室安排专人统一保管,保管人员负责做好图书资料的登记造册、借阅工作,保证图书资料的整洁,防止图书遗失。
三、借阅对象
   
图书室图书只供本校教师和学生借阅,不对外单位人员借阅。
四、借阅方法、数量
   
借阅人要填写借阅图书登记表,妥善使用和保管所借图书,不得转借。借阅期限最长不超过半个月,如需继续借阅,应办续借手续。本单位人员一次借书不超过3本。
五、借阅期限
   
借阅期限最长不超过半个月,工具书借书不超过一个星期,如需继续借阅,应办续借手续。
   
六、污损、遗失图书赔偿规定:
    1
、污损图书(包括在书上批注、圈划、涂改、撕页、挖剪等),视污损程度按现行书价的20100%赔偿,如果图书被污损而不能继续使用,视同遗失图书赔偿。污损程度由办公室领导鉴定。
    2
、遗失图书资料的,可用同版(或新版)图书赔偿。无法赔偿同样图书的,则按图书金额的3倍赔偿。
    3
、遗失多卷书的一册或数册,按全套书价格的3倍赔偿。

4、如果班级、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还,管理员应及时通知校长室和总务处,按图书价格在工资中扣除。

编辑:肖建华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泰兴市常周小学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常周村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