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周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组织机构
为了贯彻国家及市局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在校园内做好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工作,切实发挥“学校是纯洁祖国语言文字的坚强阵地”的作用,净化校园语言文字环境,使全体师生能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提升学校办学品位。经学校研究决定,决定成立常周小学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夏国云(校长)
副组长:常洪轩(副校长) 周亚萍(副校长)
成 员:徐军华(教务主任)
丁亚军(教研主任)
钱旭 (语文教师兼写字教学)
二、督导检查小组
组长:夏国云
成员: 周亚萍 常洪轩 丁亚军 徐军华
五、领导小组职责
(一)制定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学校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奖惩办法,并负责考核、评估和兑现。
(三)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语言文字达标工作。
(四)监督、检查相关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语言文字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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