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区教育局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文件精神,为使增强学生国防意识,提高学生素质,特制定我校学生国防教育活动规定制度。
一、组织领导
1、由校长任组长成立学校国防教育领导小组。
2、德育主任负责组织实施(老师、学生动员及军训组织工作)。
3、建立学生国防教育共建单位,形成学生国防教育网络。
二、活动要求
1、国防教育是学校实施德育工作的重要途径,德育室每学期利用升旗仪式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知识的宣传,利用多媒体为学生提供国防教育影片,并组织主题班会和国防教育征文活动。
2、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充分利用学生社会实践,夏令营开展国防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到当地武警,消防等军事单位,观摩部队内务,军事演练等项目,让学生更多地了解国防知识,开阔军事视野,增强了国防意识。
3、定期组织高年级学生开展学校组织的军事夏令营活动,邀请部队官兵为学生开展“一日军营”活动, 丰富多彩的军校活动,使军校成为学生实践、体验、参与的园地通过军事操练进行简易的军事训练,磨练学生意志,让学生在模拟的军队集体活动中身心得到锻炼,在训练中从稍息、立正到齐步走、正步走,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