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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2016年05月25日 11:53:15 访问量:748

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泰教发〔2016〕8号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基20152号)精神,我市计划从5月20日起全面启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现将《泰兴市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把活动作为促进教育信息技术运用、提升教师信息素养的重要抓手,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管理和指导,积极提供政策、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密切关注活动的进展情况,不断探索“晒课”和“优课”评选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机制。

二、广泛宣传,调动教师积极性。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各种形式对本活动开展进行广泛宣传、交流和推广,以点到面,层层推进,推广“优课”示范案例,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让教师在参与过程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三、科学引导,考核激励并重。市局将进一步细化目标,明确考核标准,把此项工作纳入学校年终绩效考核。

 

附件:泰兴市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泰兴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0日    

附件:

泰兴市2015-2016年度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以下简称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发挥教师的个体创新力量,着力提高“晒课”质量,推动常态化应用,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讲授;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逐步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根据总体安排,2015-2016年度计划组织5000名以上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上“晒课”,从中评审推荐优秀课例参加泰州市、省级、国家级“优课”评选。

二、活动组织

市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制订活动方案,明确相关要求和支持政策;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和动员广大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活动。信息应用部做好活动的具体组织和条件保障工作,为学校和教师提供相关技术培训,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教学研究部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典型案例和创新模式。

三、活动范围

主要面向全市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可参加。

四、内容要求

“晒课”是指教师在国家平台上传并展示反映本人一堂课的设计、实施和评价过程的相关内容,供其他教师教学参考和借鉴。

1.版本要求

“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教基二厅〔2015〕1号)。

2.节点确定

“晒课”平台所提供的目录体系最小节点为“晒课”的最小单位。“晒课”平台最小节点划分原则为可通过1-3个课时完成教学的知识节点。

3.“晒课”内容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教育部“优课”征集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内容须符合2011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等课堂教学内容。

有条件的学校要组织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课堂实录片头不超过5秒,应包括课程名称、年级、上/下册、版本、单位、主讲教师姓名等基本信息。课堂实录为幅面要求达到720*576以上,视频码流为320Kbit/s以上。教师所提交的“晒课”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五、活动方式

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与“优课”征集两个阶段。

1.网上“晒课”

各校要积极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家平台或江苏省智慧教育云计算服务平台(****)登录,利用国家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

江苏省智慧教育云计算服务平台已与国家平台成功对接,教师不需再次注册,直接在该平台上点击报名跳转到国家平台使用“晒课”功能。

2.“优课”征集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采取县、市、省和国家分级推荐的方式,对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资源开展逐级推荐。省(区、市)活动完成后,将利用平台提供的“推荐”功能报送“优课”参加国家平台征集。教育部组织的“优课”征集采取专家推荐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为鼓励广泛参与,原则上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个“优课”课例,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堂“优课”。

六、经费补贴

教育部将根据各地组织工作成效、教师参与规模和资源推荐质量等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对被征集到国家平台的“优课”的作者给予适当补贴

七、应用推广

活动征集的“优课”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可以为教师课前备课、课中上课、课后评价以及教师专业发展等提供参考和借鉴。

在国家平台开辟“优课”案例分享点评在线会客室专栏,围绕学科教学和信息技术、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等主题,介绍经验体会,进行专家点评,开展在线交流。

市教师发展中心将统筹协调信息应用部、教学研究部等相关部门,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推荐活动,组织本市广大中小学教师看课评课,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课”案例,为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八、时间安排

活动于2016年5月启动,2016年12月完成。5月20日以后,平台开放,各学校可以组织教师登录报名,进行“晒课”。

九、联系人

中央电化教育馆:

客服电话:4008980910      QQ客服:4008980910

微信公众号:CN1s1k

C:\Users\jichersi\Documents\Tencent Files\12903954\FileRecv\MobileFile\mmexport145****983492.jpg微信二维码:

 

 

 

 

市教师发展中心信息应用部:

联系人:吴利华,电话:87728198,6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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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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