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标准:
(一)在家庭:
1、孝顺父母,尊敬长辈。如不顶撞、不说谎、不让父母担忧等;
2、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如自己穿衣、整理书包、收拾房间、刷碗、洗小衣服等;
3、要勤俭惜时,不盲目攀比。如不挑吃穿、不乱花钱,先做应该做的事,再做喜欢做的事等。
(二)在学校:
1、尊敬师长。如见面行礼、专心听讲、认真作业等;
2、友爱同学。如互帮互助、多宽容、少计较等;
3、言行文明。如不讲脏话、不打架、爱公物、保护环境等;
4、关心集体。如主动担当、热情服务,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情等;
5、讲究卫生。如勤剪指甲、勤洗澡,衣着干净,簿本整洁等。
(三)在社会:
1、 遵守社会公德。如公共场所轻声慢行、自觉排队、主动让座等;
遵守交通规则。如不闯红灯、走斑马线、走人行道,不在马路上嬉戏等。
二、评选办法:
1、评选活动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选比例为每班一名学生。
2、为使评选工作做到全面、公正,各班要采取自评、互评、家评、师评相结合的方式。
3、学生在家表现以自评和家评为主;在校表现由自评、互评和师评三部分组成;社会表现综合评定,如有表扬,适当加分,如有社会上的不良反映,则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