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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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转发泰州市委宣传部 文明办等关于
组织参加第三届“童心里的诗篇”少儿诗会的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市委宣传部 市文明办等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童心里的诗篇”少儿诗会的通知》(泰文明〔2018〕3号)转发给你们。希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宣传、发动、评选工作,并于2018年3月23日前将选送作品的电子档发送至市文明办邮箱tx****@126.com ;联系人:杨萍;电话:87631539。
附件:市委宣传部 市文明办等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童心里的诗篇”少儿诗会的通知
泰兴市教育局
2018年2月8日
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泰文明〔2018〕3号
市委宣传部 市文明办等关于组织参加
第三届“童心里的诗篇”少儿诗会的通知
各市(区)委宣传部,各市(区)文明办、教育局、侨办、团委、作协,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文明委工作部署,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等7部门(单位)联合举办了第三届“童心里的诗篇”少儿诗会活动。为做好我市组织发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本届诗会以“新时代、新少年、新诗篇”为主题,立足江苏、面向海内外,广泛征集评选、宣传推广优秀少儿诗歌作品。各地要切实认识到诗会对持续打造“童”字系列美育活动品牌,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广泛发动。各地宣传部、文明办要牵头做好组织发动、协调推进等工作;教育、侨办、团委、作协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结合工作职能,发挥自身优势,发动广大中小学生踊跃参与,同时组织老师、专家进行辅导,力争多出好的作品。
3.组织报送。各地要按照序时进度,在认真遴选、好中选优的基础上,将作品及作品基本信息汇总表于2018年4月10日前,由各市(区)文明办统一扎口报泰州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联系电话:86886062,电子邮箱:tzwmb****@126.com。
4.集中展示。各地要通过作品诵读、名家座谈、诗歌讲座等多种形式集中展示优秀作品。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媒介,特别是“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共同推动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附件:1. 第三届“童心里的诗篇”少儿诗会方案
2. 第三届“童心里的诗篇”少儿诗会组委会名单
3. 第三届“童心里的诗篇”少儿诗会征稿启事
4. 第三届“童心里的诗篇”少儿诗会泰州地区参赛
作品基本信息汇总表
中共泰州市委宣传部 泰 州 市 文 明 办
泰 州 市 教 育 局 泰 州 市 外 侨 办
共青团泰州市委员会 泰 州 市 作 家 协 会
2018年1月17日
附件1
第三届“童心里的诗篇”少儿诗会方案
一、活动宗旨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以“新时代、新少年、新诗篇”为主题,广泛征集评选、推广展示优秀少儿诗歌作品,运用诗教形式引导广大未成年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提升审美情趣和人文修养,从小争做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时代新人。
二、参赛条件
本届诗会立足江苏,面向海内外,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下(1999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的未成年人,均可采取实名方式报名参加。
三、活动时间
2018年1月—12月
四、组织机构
1. 主办单位: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明办、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作家协会、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
2. 承办单位:
江苏省中华诗学研究会
3. 协办单位:
扬子晚报、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江苏教育频道、优漫卡通卫视频道、《扬子江诗刊》、《少年诗刊》、江苏省朗诵协会、江苏诗歌教育研究中心
五、活动安排
1. 作品征集评选(2018年1—5月)。在省主要媒体、专业媒体,以及“童心里的诗篇”专题网页、微信公众号发布启事,面向海内外征稿;组织动员省内各地广泛开展诗歌征集评选活动,推荐优秀作品。成立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组织作品评审。
2. 获奖作品集结出版(2018年6月)。依据评选结果,汇编出版《第三届“童心里的诗篇”少儿诗会优秀作品集》。
3. 颁奖仪式系列活动(2018年7月):在常州市举办颁奖仪式及朗诵音乐会,届时将邀请专家学者、获奖作者、优秀指导老师、学校代表等参加。颁奖活动由江苏电视台录制,优漫卡通卫视频道、江苏教育频道播出。
4. 获奖作品宣传推广(2018年8—12月):组织省主要媒体、专业媒体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进行宣传推介,展评获奖作品;将获奖作品集赠送给全国各省级图书馆、本省所有少儿图书馆和中小学校、部分海外及港澳台地区学校;组织开展获奖作品诵读、名家座谈、诗歌讲座等活动。
附件2
第三届“童心里的诗篇”少儿诗会组委会名单
名誉顾问
彭珮云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顾 问
贺敬之 中宣部原副部长、文化部原代部长
徐惟诚 中宣部原常务副部长
王 蒙 中国作家协会原副主席、文化部原部长
郑欣淼 文化部原副部长、故宫博物院原院长
顾 浩 中共江苏省委原副书记、省文联名誉主席
冯敏刚 中共江苏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
主 任
王燕文 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文明委主任
副主任
杨志纯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
李朝润 江苏省文联副主席
葛 莱 江苏省文明办副主任
朱卫国 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
杜 伟 江苏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蒋 敏 共青团江苏省委副书记
范小青 江苏省作家协会主席
卜 宇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台长
邹建平 江苏省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主席
刘继红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秘书长
李朝润(兼)
副秘书长
赖海燕 江苏省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处长
江锡铨 江苏省中华诗学研究会会长
朱 杰 江苏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文教宣传处处长
张志方 共青团江苏省委中少部部长
殷雅竹 江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
陈瑞昌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副总编
胡 弦 《扬子江诗刊》副主编
陈小虎 江苏省中华诗学研究会秘书长
张 锋 江苏省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常务副主席、秘书长
傅 国 江苏省朗诵协会秘书长
刘 姝 江苏诗歌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
专家指导委员会
束沛德 中国作家协会原书记处书记、儿童文学委员会原主任
谢 冕 北京大学中国新诗研究院院长
洛 夫 加拿大漂木艺术家协会会长
李元洛 湖南省文联原副主席、湖南省作协名誉主席
骆寒超 浙江大学中文系原主任、华文文学研究中心主任
金 波 北京作家协会原副主席、教育部教材审查委员会委员
圣 野 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小朋友》原主编、《诗之国》编委
丁 芒 中华诗词研究院顾问、江苏省中华诗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樊发稼 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原副主任
林焕彰 台湾《布谷鸟儿童诗学季刊》原总编辑
金 本 《中国少年报》原主编、《少年诗刊》主编
黄怒波 中国诗歌学会会长
吴思敬 中国诗歌学会副会长、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李少君 中国作协《诗刊》副主编
赵丽宏 上海市作家协会副主席、《上海文学》杂志社社长
赵 恺 江苏省作家协会原副主席
孙友田 江苏省作家协会诗歌工作委员会原主任
冯亦同 江苏省中华诗学研究会顾问
傅天虹 香港当代诗学会会长、《当代诗坛》主编
朱寿桐 澳门大学中文系主任、澳门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
方 忠 江苏省台港暨海外华文文学研究会会长
何言宏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附件3
第三届“童心里的诗篇”少儿诗会征稿启事
“童心里的诗篇”少儿诗会是江苏“童”字系列美育活动的重要项目之一,旨在发挥诗教对立德树人的独特作用,通过广泛征集评选、推广展示优秀少儿诗歌作品,引导广大未成年人感受真善美、汲取正能量,提升审美情趣和人文修养,从小争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三届“童心里的诗篇”少儿诗会由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明办、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作家协会、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联合主办,江苏省中华诗学研究会承办。
一、活动主题
以“新时代、新少年、新诗篇”为主题,围绕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知理解,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和实现中国梦,围绕对祖国繁荣富强、家乡发展变化、个人幸福生活的真切感受等,创作诗歌作品,充分展现新时代青少年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参赛条件
本届诗会立足江苏,面向海内外,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下(1999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的未成年人,均可采取实名方式报名参加。
三、投稿时间
2018年1月2日—4月30日
四、作品要求
1.坚持向善向上、求真求美的创作要求,力求题材、风格多样,富有童真童趣。
2.每名参赛者提交1首汉语诗歌作品,新旧体诗均可,不超过30行。
3.作品必须为原创,一经发现抄袭、剽窃,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视情况通报参赛者所在学校。
本次活动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组委会有权将获奖作品用于制作推广、编辑出版、新闻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投稿方式
登陆“江苏教育新闻网”(****)“童心里的诗篇”专题网页或“童心里的诗篇”微信公众号在线投稿。
六、活动安排
1. 作品评审:2018年5月,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组织评审。终评由著名诗人、作家、文学评论家组成评委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名单及作品在江苏文明网、江苏教育新闻网、 “童心里的诗篇”专题网页、“童心里的诗篇”微信公众号、文明江苏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协办单位报、刊、网登载并公示。组委会根据组织、指导参赛投稿作品的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老师。
2. 宣传推介:2018年6月,汇编出版《第三届“童心里的诗篇”少儿诗会优秀作品集》,免费赠送获奖作者。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展评获奖作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组织开展获奖作品诵读、名家座谈、诗歌讲座等活动。
3. 颁奖仪式:2018年7月中旬,在江苏省常州市举行颁奖仪式及朗诵音乐会,届时将邀请专家学者、获奖作者、优秀指导老师、学校代表等参加。颁奖活动由江苏电视台录制,优漫卡通卫视频道、江苏教育频道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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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第三届“童心里的诗篇”少儿诗会泰州地区参赛作品基本信息汇总表
报送 地区 | 序号 | 作者 姓名 | 年龄 | 单 位 | 作品名称 | 联系电话 | 指导 老师 | 通讯地址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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