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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周小学法制教育讲稿

2019年05月27日 16:27:40 访问量:1093

常周小学法制教育讲稿

河失派出所  钱圣权

2019.5.27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我讲的主题是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一、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

1、犯罪类型多样化。青少年犯罪常以盗窃、抢劫、打架斗殴、流氓滋事居多。近几年来,青少年在抢劫、伤害、杀人等暴力型犯罪中所占的比例很高。仅抢劫犯罪就有五种方式:一是蒙面抢劫,二是施暴抢劫,三是持刀持棍抢劫,四是拦路抢劫,五是在光天化日下抢劫。

  2、犯罪形式团伙化。青少年犯罪团伙一般以纠合型为主,他们中的人多为“哥儿们义气”重,与社会上有劣迹的青少年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结“拜把子兄弟”,做文身标记,排位分,喝血酒,有预谋地进行团伙犯罪,这些犯罪团伙相对稳定,他们多是臭味相投,有一定的组织形式,首犯和从犯比较明确,有的带有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十分猖獗,社会危害性较为严重,远远超过了单个或一般的共同犯罪。

3、犯罪成员低龄化。17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不满14岁的儿童恶性犯罪屡屡出现,令人震惊。

4、犯罪的突发性强,暴力犯罪比较突出。
二、校园抢劫、强索案件的状况与特点:校园抢劫、强索案件是近年来各地常多发的违法犯罪类型,作案人员都是未成年人,受害者也全是学生。事实说明,校园抢劫、强索案件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财产、安全、健康、与生命,对学校安全与教学秩序的破坏性也很大,成为群众关注的社会问题,舆论反映也很强烈。具体的说表现在:校园抢劫强索案件造成人身伤害、精神受刺激、有的学生情绪恐慌、成绩下降、甚至不敢上学;当事人学生家长到学校找人、吵架、冲突、处理、冲击教学秩序,影响学校稳定;败坏学校风气学生中找靠山,争老大,邪气上升;组织犯罪团伙,诱发其他犯罪。

校园抢劫强索案件有以下一些重要特点值得关注:

(一)、违法犯罪的主体主要是初中在校或辍学的学生,家庭变故或问题家庭、矛盾家庭占有很高的比例,与被害人多少认识、熟悉

(二)、侵害的对象大多是在校的低年级学生。

(三)、目的主要是少量钱财,间或伴有报复、求刺激、表现自己有能耐等,因此有时会出现可怜被害人而退还部分甚至大部分钱财等一般成年人抢劫不可能出现的情况。

(四)、作案的手段特点:团伙占绝大多数,不少调查统计都显示占百分之七十左右;语言威胁、手打脚踢为主,也有随地找砖石木棒的,持刀动手的是少数,说说就要到钱也就不动武。

(五)、作案的时间与地点。一般是上学、放学时,校门口、学校附近路上,游艺机房、娱乐场所。环境差、地区差、管理差、风气差的学校发案率要大大高于一般学校。

三、 预防控制校园抢劫强索案件的要领

(一)、关心差生、辍学的学生

关心学生是学校教师的神圣职责,差生、辍学生是困难、问题较多的学生群体,他们最需要关心、帮助。校园抢劫强索案件的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中,差生或辍学生占很大比例,关心教育管理好这些学生,能有效预防和控制校园抢劫和强索案件的发生,从一定意义上说,学校对差生的漠不关心甚至放弃差生。学校就一定会自己留下的苦果自己吃。

(二)、加强学校校风校纪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校风校纪和法制教育宣传教育是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少年遵纪守法、健康成长,是抵制不良影响、预防犯罪最根本的因素。

(三)、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早期发现,采取有针对性的实在措施,例如建立专职辅导员;对重点人、重点地方、重点时间采取事前防范措施;关注学校周边地区青少年动向,发现危险信号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并采取措施,校警联合建安全文明学校。

(四)、防止格外违法犯罪青少年向学校渗透,或与学校某些学生联合作案,增加危害性,增加预防和处置的复杂性。

(五)、发现教唆者、犯罪组织者、造成严重危害的,要与政法部门通报、联系、合作,及时处理,该上报的一定上报,该送有关部门处理的一定送有关部门,该惩办的就要惩办。

四、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家庭原因家庭是孩子心灵的港湾,父母是孩子天然的教师。而大量的事实表明,恶劣的家庭环境和不称职的父母是导致孩子犯罪的直接原因。具体表现为:

  1、家长过分溺爱,一味娇惯,使子女的欲望不断升级。现在大部分家庭都是三口之家,而孩子又往往是独生子女,有的父母认为孩子少,应该让孩子过得幸福一些,特别是那些过去经历过苦日子的人不愿让孩子再“吃苦”。因此,对子女总是百依百顺,要啥给啥,让独生子女成了家庭的“小皇帝”。在家庭无来源或不充足时,那些被娇惯的孩子便以非法手段在外“捞”钱,以满足自己的心理上的“不平衡”。

  2、家庭教育的错误引导。有的父母一贯好逸恶劳,不务正业,贪图享受,往往表现出举止不端,品行不正,素质低下,自身形象差,客观上不能为孩子当好“第一教师”,使子女在潜移默化中受到不良品行的影响。如有的家长经常搓麻将、逛舞厅,不仅无暇顾及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更无精力管教孩子,疏于对子女的家教,导致子女放任自流,是非不辩,美丑不分,最终由“小皇帝”沦落为“小囚犯”。

  3、父母管教方法粗暴,动辄打骂训斥,严重地挫伤了孩子的上进心,这些父母认定“棍棒底下出好人”的歪理,信奉“不打不成才”的古训,对待子女的态度简单粗暴,看到子女哪一方面不顺眼就拳脚相加。年仅20岁的王晓宇之所以杀害女大学生王晓菊,就是因为父母希望孩子出息太急,王晓宇不理解父母的心情,他常常夜不归宿,小偷小摸,成为当地派出所挂上号的“人物”。父母在别无办法的情况下选择了“不打不成才”的“教子经”,然而在父母的棍棒下,王晓宇不仅没有知错悔过之心,相反却以杀害女大学生的罪恶被司法机关枪决。

  4、不健康的家庭(包括单亲家庭或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子女得不到应有的父母之爱,有的夫妻感情不和,常常吵闹不休,有的把孩子当“出气筒”开口就骂,动手则打,伤害孩子幼小的心灵。由于对子女缺少爱抚和管教,使孩子产生自卑和怨恨心,或自暴自弃,或沾染事业心,逐步走上犯罪道路。

  (二)学校原因

  1、学校教育中存在的某些问题,对青少年犯罪思想上存在偏差。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高低来评价,而衡量一个教师教学能力的强弱也往往侧重于学生的考分成绩。

  2、管教方法简单粗暴。对“双差生”不是以正面加强教育,而是打骂、体罚,不让上课,结果适得其反,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产生与教师的对抗心理和情绪。有的学校对“双差生”随意开除,把他们推向社会,使之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后备军”。

  3、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严重脱节,使本来就薄弱的思想政治法纪教育形式更单调,效果更淡化。

  (三)社会原因

  青少年犯罪居高不下与社会环境的污染有着直接联系。

不良书刊和影视、网络文化的影响。这些年,港台影视片、外国影视片就互联网中所渲染的色情、恐怖、暴力等等情节,很多对青少年,经营性的书摊充斥校园周边,宣传的误导,使青少年中滋生了贪图享受,追求吃喝玩乐,导致有相同想法的青少年聚集在一起走上犯罪道路。青少年,尤其是十五、六岁的学生可塑性强,处在危险年龄段,辨别和自控能力差,受社会阴暗面影响,欣赏哥儿们义气,受劣迹青少年的勾引,干坏事胆大妄为,事后又后悔莫及。

五、 发生在身边的违法犯罪案例

案例1、15岁的初三学生庄海在初一年级时就加入了共青团,当选为班长,工作负责、学习优良,先后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有一天与父母告别后准备回家时,发现一个初二学生在他父母后面做鬼脸,这本来是一件很小的事情,问一问、说一说,都可以解决问题,但是庄海非常生气,认为是对自己父母的侮辱,竟和几个同学一起上去教训他一顿。原以为被教训者不会怎样,没想到却引起这个学生邀约一帮人来报复。为了不甘示弱,又发生了对报复者的报复,在双方殴打中,庄海拿出随身带的一把刀捅上去,造成一死一伤,法院判处庄海犯故意伤害罪。在监狱里,庄海面对铁窗、铁门,回顾这不该发生事,无限悔恨

案例2、小王与小顾是同校同学,小王读初三,小顾读初一。一天二人发生口角,小王顺手打了小顾一下,不当一回事就扬长而去。不想小顾人小气盛,当晚就约了几个小哥们找到小王家,要给小王给一点颜色看看,由于王不在家,就在外面砸门吵闹一阵。王回家知道后,第二天连续三次找小魏帮助,小魏自认为是小兄弟的头,欺侮小兄弟就是给他小魏难看,所以一口答应,当即叫了一个朋友,准备了一把长砍刀,到校门口等候,当顾放学刚走校门,上去对准顾就是一刀。顾经抢救虽脱离危险,但颅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

魏家境贫困,母亲体弱,魏犯罪后其母举债请律师,到处奔走,劳累、忧郁成疾,在魏判刑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其父说:“这不争气的儿子一刀下去,活活追去了他母亲的命,弄得我家破人亡”。王是独生子,家庭不仅要承担请律师、经济赔偿等难以承受的负担,而且案发前正值王初中毕业面临中考,在他进监狱的时候,职高的录取通知书也寄到了家中,他的犯罪断送了自己的学业、前途,也毁掉了家庭的幸福。顾也是独生子,受害致残,今后一辈子怎么办,父母整日以泪洗脸。魏的一刀不止毁了小顾一人,而是一刀毁了三个家。

案例3、某市职业中学接连发生学生抢劫、敲诈、盗窃的案件,11名学生走上了受审台,他们有的是家境贫寒,却贪图享受、摆阔气、钱不够花,就拉帮结伙,当“老大”,去偷去抢;有的是怕受欺负,找靠山,求保护,主动靠近恶势力,跟着学抽烟、喝酒、一起混,抢劫团伙的成员;有的原本学习不错,老老实实,成为团伙抢劫、敲诈的对象,被几个嘴巴打下来,就们在一起了,从受害者变成害人者。为什么这么多学生走上抢劫犯罪的道路,除了他们自身的原因外,学校无所作为,歪风邪气弥漫,打架斗殴不断,大欺小、强凌弱、敲诈勒索,司空见惯,成为犯罪团伙滋生猖狂的温床也是重要原因。

案例4、某地四名初二学生受社会高消费的影响,经常上酒楼、穿名牌,大把大把地花钱,远远超出自己家长的经济负担能力。他们从电视录像中看到抢劫来钱很容易,于是自恃人高胆大,经常晚上持刀闯入本校宿舍对外地学生威胁,索取钱财,猖狂时一个一个宿舍挨着抢,同学看其窗凶极恶的样子,敢怒不敢言。发展到后来,他们竟在学生晚自修时强行搜身,造成有的学生心神恍忽,不敢上学,对学生的身习健康、财产安全以及教学秩序造成的危害。他们自己还认为沾校时抢同学的钱无所谓,最后当然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

案例5、陈兴、单丰均为在校学生 ,一天陈约单去某中学打龚成,因龚向另一学生强索钱财。两人在校门口,正好碰上学生胡某栏住龚,陈上去就打,打后胡提出要钱,龚只好同意交出70元钱由陈、胡等人分。不到一个月,陈又约单、王两人商量说,现在中学正交学费可以去强索或抢学生的钱,之后三人走到学校附近,碰上一名学生,陈上去索要钱财,被害人不服,陈等三人一起上去推打并拉住被害人双手,从身上搜走150元。几天后小单也来约陈、胡、王等四人,说张某有钱,找到张索钱时被拒绝,于是陈等对张踢打,张被迫只好交出身上的钱。他们甚至于向小学生索要钱财,一个小学生被拿10元钱后大哭不走,他们又还给这个小学生6元。尽管这几名学生都只有16岁,而过去没有犯过这类罪错,根据刑法的规定还是被判处刑罚。

案例6、16岁的小朱与15岁的小李是初三的同班同学,平时就好自称大,恃强凌弱;二人家庭经济都较困难,很羡慕有钱的同学穿名牌。一天,一个低年级学生穿了一双耐克鞋在路上一脚把一块石头踢到小朱的身上,小朱很生气想教训教训这个小同学。小李一看一双新的耐克鞋,就说把这双鞋换过来穿穿算了,小同学不肯,二个人上去一下把他按在地上,小朱往他屁股上一脚,小同学只好把鞋给了小朱。小同学的家长报了案,小朱与小李被叫到了公安局。经查,小朱和小李还数次向其他小同学强索人民币,有的2元,有的4元、5元,最多一次强索17元,后因被害人要求返还7元,总共强索金额31元,学生家长反映十分强烈。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条例》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作了处理。

案例7、刘云是某医学院的学生,从小父母悉心培养,学习美术、音乐、舞蹈,原本是个多才多艺的花季少女,令人羡慕的好学生。16岁认识了一个男青年,堕入爱河。男青年是个小混混,小兄弟很多,带着她玩、跳迪斯科、打架,父母反对,她搞假自杀逼父母让步。在男朋友的教唆下,又跟小混混逃走,放弃学业,骗钱,用安眠药使人睡觉然后中进行盗窃,为了一段本不该发生的“恋情”沦为盗窃,付出了自由、前程、青春和才华。

 

 

编辑:夏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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