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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2017年江苏省 “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的通知

2017年04月21日 15:55:33 访问量:1012

泰兴市教育文件

 

 

泰教办〔2017〕8号

 

 

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2017年江苏省

“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1989年开始,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已成功举办了28届,在广大青年教师及教育管理工作者中产生了积极而广泛的影响,成为公认的促进全省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大型品牌公益活动。2017年将举办第29届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7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组织参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高举“苏派”旗帜,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

高育人品质。

二、参赛对象

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学校教育工作者(教师、管理工

作者、教科研人员),不限年龄。

三、奖项设置

1.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评出征文初赛一、二等奖,并将

获奖征文集中报送至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组委会秘书处(《江苏教育》编辑部)。

2.省级征文竞赛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同时设先

进集体奖、年度新人奖、杰出水手奖、优秀团队奖和感动“教海探航”人物奖等奖项。

四、征文要求

1.角度自选,题目自拟。

2.篇幅在3000字以上6000字以下,A4纸打印。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征文竞赛拟采用微信扫码的方式报名,具体报名方式请关注《江苏教育》官方微信号jiangsujiaoyu以及时获取相关资讯;也可届时关注江苏教育新闻网(****)。

2.完成微信扫码报名后按要求逐项填写《2017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参赛征文推荐与作者信息表》(分别刊登在《江苏教育》20171月与4月杂志上),并加盖单位公章。请确保信息表内的信息与微信报名提交的信息一致。无参赛表或复印、自制参赛表的论文均视为无效论文,不予参赛。

3.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不得参加评选;在评选结果揭晓前,不得将参赛论文向其他报刊投稿或参加其他征文比赛,一经发现,将取消作者获奖资格。

4.省级竞赛征文将全部提交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

检测,如确认有抄袭行为,将取消作者参赛资格,并向相关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通报。

5.本次征文不收报名(参赛)费等任何费用,所有获奖论文版权归《江苏教育》编辑部所有。

6.请各学校大力宣传,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参加本次征

文竞赛活动,并于630日前将参赛征文、学校征文竞赛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交市教育局办公室4,联系电话:87728382

附件:2017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情况汇总表

 

 

泰兴市教育局  

2017421

 

 

 

 

 

 

 

附件

2017年江苏省“教海探航”征文竞赛情况汇总表

报送学校(盖章):                   

序号

论文题目

作者姓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编辑:丁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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