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
干意见》,全面提高学生艺术素养,特制定常周小学2016年春学期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组 长:夏国云
副组长:肖路生
成 员:徐留军 祖庭庭 常海珍 周亚萍
三、测评内容
(一)音乐类
1、理论测评(占20%),理论测评内容为本学期教材的相关音乐知识。
2、平时学习情况(占20%),学生在音乐课表现,以及参加各级各类活动获奖情况。
3、技能测评(占60%)(下面三项中任选一项)
(1)、声乐:自选本册音乐教材中的歌曲背唱一首;
(2)、器乐演奏:演奏一首葫芦丝乐曲
4、计分采取100制。
(二)美术类
1、理论测评(占20%),理论测评内容为本学期教材的相关美术知识及作品欣赏能力.
2、平时学习情况(占20%),学生在美术课上表现,以及参加各级各类活动获奖情况。
3、技能测评(占60%)
(下面二项中任选一项)
(1)、绘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完成一副绘画作品,学生自备铅笔与橡皮擦(绘画内容由测评员当天公布);
(2)、工艺设计: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根据题意完成一个作
品。学生自备铅笔与橡皮擦(工艺设计内容由测评员当天公布)。
4、计分采取100制。
(三)体育类
1、平时学习情况(占40%),学生在体育课上表现,以及参加各级各类活动获奖情况。
3、技能测评(占60%)
(下面二项中任选一项)
(1)、100米
(2)、1分钟跳绳。
(3)、广播操、莲湘操测试
四、时间安排
1、2016年6月15日――16日各班测试员组织理论测评。
2、2016年6月19日――23日各班测试员组织技能测评。
3、各班测试员在2016年6月25日以前将最终成绩上交教导处。
五、其他事项
1、艺术组负责整个测评过程中组织实施各项工作,校长小组成员负责测评工作的巡视、指导、监察。
2、2016年优秀等级控制在35%左右,不合格等级控制在3%
之内。
(优秀:90-100分;良好:80-89.5分;合格:60—79.5分;不合格:60分以下。)
3、各班音体美老师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每一个学生进行公平、公正的艺术素质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