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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

2013年09月14日 16:30:39 访问量:1042

行政管理制度目录

1.    学校章程

2.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    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

4.    领导班子建设制度

5.    校务会制度

6.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7.    校务公开制度

8.    家长学校工作规程

9.    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10. 信访工作主要职责

 

 

 

 

 

 

 

 

 

 

 

 

 

 

 

泰兴市常周小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贯彻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思想,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其它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泰兴市常周小学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完全小学,学校以义务教育为宗旨,以小学阶段学生为教育对象,培养合格小学生,学制为六年。

本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推广和使用普通话。

第三条  学校的培养目标: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意识、环保意识以及科学和人文素养;具有适应终生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存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第四条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德为先,质为上,和为贵”为办学宗旨,注重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以办成高质量、家长满意的学校为奋斗目标。

第五条  学校的校风为“立德、尚美、诚朴、和谐”,教风为“乐教、精教、善教,教人求真”,

第六条  学风为“乐学、勤学、会学,学做真人”。

第二章   行政管理与民主监督

第一节          

第七条  学校校长由泰兴市教育局任命。

第八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

第九条  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批示、规定,提高教育质量。

()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制订各中层处室的职责,指导和协调各中层处室开展工作。

第十条  校长的权力:

()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

()人事权。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聘用干部、教职工,安排和调整干部、教职工的工作。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者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财经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基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经费。

第十一条  副校长由校长提名,由泰兴市教育局考察任命。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具体方面的工作。

 第二节    行政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校务委员会侧重决策,兼具执行和咨询功能。

校务委员会议由校长召集,必要时可由校长授权副校长或党支部负责人召集。校长对校务委员会研究的事项具有最后决定权。

校务委员会所作决定由校长交各职能部门执行。

校务委员会实行例会制,每两周召开一次,必要时经校长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校长室、党支部、教导处、总务处、安全办、政教处、教科室、财会室、少先队大队部职能部门。

教导处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的总务后勤工作,安全办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政教处负责班主任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工会、团支部、红十字会工作,教科室具体负责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少先队大队部具体负责少先队工作,财会室负责学校财务工作,职能部门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由校长提名,群众评议,党支部考察,报上级审核后由校长聘任。

 第三节    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

第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下列职权:

()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学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其它重大问题。

()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及各项制度。

()民主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进行评议、推荐、表扬、批评、质询。

第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每届任期三年,每年至少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节    民主管理和保证监督

 第十八条  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

第十九条  建立评议、考核干部制度。每年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无记名测评等方式评议学校干部。

第二十条  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

第廿一条  学校定期召开教育教学管理研讨会和各种专项研讨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

第廿二条  学校成立人民调解小组,行使人事争议调解职能,建立校内学生申诉制度。

第廿三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

第廿四条  学校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廿五条  学校依据《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进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

第廿六条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进行教育和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采用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质量。

第廿七条  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在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一定的水准,举办体育节、艺术节等。

第廿八条  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

()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第廿九条  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会,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三十条  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  学校按年级设立年级组,作为该年级师生的管理组织。年级组设年级组长,年级组长在本年级范围内,在行政、教育、教学诸方面对校长全面负责,对学生的德、智、体诸方面发展全面负责。年级组长接受学校行政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学校按学科设立教学研究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设组长一名,教研组长组织本教研组教师开展学科教研活动,贯彻落实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学校的各项教学任务。教研组长以学科教学质量和教研成果对校长负责,接受教导处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三十二条  加强学校课程改革和管理,提高学校特色项目的建设。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十三条  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规定,选择和征订教材及学习资料,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切实减轻学生的过重负担。

第三十四条  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执行集体备课制度,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每位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期不少于一篇。

第三十五条  组织期末考试,做好学生成绩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做好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

第三十六条  所有科目实行等级制记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第三十七条  依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加强学生健康教育,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各种比赛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十八条  学校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禁止有偿家教。

第三十九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纪律制度。

第四十条  认真管理和组织教师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

第四章    总务后勤管理

第四十一条  总务处工作必须坚持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实行服务承诺责任制。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第四十二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依据《泰兴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政府机关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第四十三条  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财政部颁发的《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暂行办法》及泰兴市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四十四条  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制订校园建设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创设符合学生身心特点的文明校园。

第四十五条  建立校舍、校产管理制度,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

第四十六条  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努力创建整洁、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四十七条  加强学生身体健康检查统计、疾病防治及教学卫生工作,增强学生体质。

第四十八条  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制定学校各种应急预案,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五章   教职工管理

第四十九条  学校教职工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同时应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五十条  学校教职工应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为人师表,敬业爱岗,服从领导,团结协作。严格执行泰兴市教育局十条禁令。

第五十一条  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聘任制。学校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五十三条  学校依法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并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五十四条  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教育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历进修、学术交流、研讨观摩以及其它方式的培训。

第五十五条  学校每学期对教职工的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与成绩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

第五十六条  对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或学校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职工,由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由学校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七条  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教职工,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处分处罚或免职流动等处理。教职工对其所受处理不服的或认为其权益受到学校侵犯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五十八条  积极开展教工文体活动,按上级规定组织教职工进行体检。

第五十九条  学校依法维护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     学生管理

第六十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招进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第六十一条  依据《小学生管理规程》,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习惯,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审美情趣。

第六十二条  学校尊重学生自主发展的权利,学生班队干部实行定期轮换,使每个学生都得到积极主动的发展。

第六十三条  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六十四条  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六十五条  学生享有以下权利:

()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接受平等教育。对学校或教师的不公正待遇,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

()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平等参与学生干部的评选。

()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六十六条  学生履行以下义务:

()遵守纪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勤学苦练,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

()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学生干部应为同学、集体服务。

 第七章   学校、家庭和社会

 第六十七条  依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学校协同家庭、社会组成教育网络,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参与学校的管理和活动。

第六十八条  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向家长宣传教育子女的有效方法。

第六十九条  每个家庭应担负起孩子的家庭教育任务,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督促孩子完成学习任务。

第七十条  学校主动参与社会教育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教育行政机关批准后实施。章程的修改由校务会议提出草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教育行政机关批准。

第七十二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十三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七十四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属校长室。

 

常周小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加强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规定党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必须履行职责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制度。全校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都要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并切实负起责任,把它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和任务认真抓好。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建立起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代会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三条 支部书记、校长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负主要领导责任,同时要抓好各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支部委员、副校长对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四条 学校党支部、各部门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以下责任:
    1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
、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法规,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4
、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制定预防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5
、对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五条 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以下责任:
    1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总体工作目标,做到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
、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3
、对分工范围的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打招呼,督促自查自纠。
   
第六条 建立完善考核制度,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
    1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年度工作考核等结合进行。
    2
、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对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3
、在考核和检查中发现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对构成违纪的问题,要认真查处。
    4
、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聘任的依据之一。

 

常周小学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端正教育行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1、成立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

2、召开行政会议和教职工会议,学习领会相关规范办学行为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学生学业负担过重而产生的危害,全面把握规范办学行为实质内容。

3、统一思想真抓实干,处理好五个关系、把握一个目的、明确四项内容。

五个关系:“减负”与提高质量的关系,做到“减负”不减质量;“减负”与严格要求学生的关系,做到“减负”不减要求;“减负”与加强教师责任的关系,做到“减负”不减责任;“减负”与刻苦学习的关系,做到“减负”不丢刻苦精神;“减负”与加强综合实践活动和社会实践的关系,做到“减负”不忘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一个目的:提质增效。

四减四增:减少不切实际的作业,增加课外活动的时间;减少盲目重复补课,增加综合实践的时间;减少过多的讲授,增加自主学习的时间;减少过多的知识性教学,增加思维能力训练的时间。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1、规范课程管理,严格按课程计划开好、开齐、开足各门课程,加强对开设课程的严格管理,建立常规督查制度,高度重视并认真实施地方课程、学校课程,落实音体美课程、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与技术教育、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等课程。

2、规范考试管理,实行日常考查无分数评价。规范考试形式,每学期由学校自行组织一次质量检测,不参加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

3、建立对教师岗位绩效的综合性评定,严禁单纯以考试分数高低对学生、班级、教师排队。取消百分制,实行以学业考试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所有学科积极推行素质发展评价。不准依据学生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次和分快慢班,不准按学生考试成绩调整座位。 

4、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作业内容要精选,难度适宜,数量适当。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三至六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

5、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保证学生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教师不得占用课余、晚上和节假日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要保证学生每天有一个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

6、严格教材教辅征订及使用,学科教材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学年审定的教学用书目录选用,地方课程教材选用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征订,任何部门、教师不向学生指定购买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或学校审定的课外资料,严格执行一课一配套制。

7、杜绝家教和节假日补习,严禁教师进行节假日文化补习和违规家教,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加强双休日管理,规范双休日作业,要通过双休日有效组织社会实践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为学生安排丰富多彩的科技、文艺、体育等活动。

8、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健全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改进德育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校内外德育资源,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加强学校德育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联系,讲究实效,克服形式主义。教师实行一岗双责,既教书又育人,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建立实施有效的全员德育工作机制。

9、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以正面教育为主,尊重、爱护和信任学生,不准讽刺挖苦、粗暴压服、侮辱歧视、罚款罚物、罚抄作业等。

10、科学合理分班,均衡配备师资,不准随意扩大班额。

三、明确要求  强化监督

1、建立规范办学行为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校长是规范办学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建立校长负总责、教学副校长协调、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具体责任落实到人的“减负”工作管理机制。 并将学生综合素质作为考核教师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凡被举报经查实的,在评职评优、晋级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2、建立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专项督查机制,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有关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执行情况,同时召开学生座谈会,反馈有关信息。

3、学校定期召开学生课业负担听证会议制度,分别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并建立备查录。

 

常周小学领导班子建设制度

为创建团结、廉洁、勤政、开拓的好班子,更好地完成上级教育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为教育事业做出新贡献特制订以下制度:

1、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政治和业务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敬业爱岗,有奉献精神,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努力改造世界观,带头学习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努力更新观念,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办学水平。

2、要坚持以德治校、以法治校、民主治学、开拓治校四原

则,创教育特色,办一流学校。模范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身先士卒,在各项工作中起积极带头作用。

3、领导班子成员要有竞争意识、忧患意识和开拓精神。精诚团结、步调一致、遇事不推诿、不扯皮,各司其职,努力做到一要齐心,二要垂范,三要实干。

4、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深入师生之中,努力掌握第一手材料,以便获得工作的主动权。对分管的工作要有计划性,做到了解工作经常性,指导工作及时性,思考工作超前性,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5、关心同志,重视感情投资,实施人性化管理,努力解除教师的后顾之忧,努力营造良好的人际氛围。班子成员要做教师的表率,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6、同事间和睦相处,相互尊重,不为小事斤斤计较,工作中团结协作,做到分工不分家。

7、加强工作的责任性,立足本职,做好部门工作,敢于挑担子,各部门之间应做到不推诿,不扯皮,勇于承担责任。

8、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班子成员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形成团结一致的良好氛围。

9、带头依法从教,依法治校,不乱收费、乱推销,坚决不搞有偿家教。

10、带头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不让一位学生掉队。

11、认真参加行政会议,会议中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会后不在群众中说三道四,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12、一切以学校工作为重,一切以团结为重,办事要公开、公正 公平,不任人唯亲,不搞小团体主义,不拉帮结派,注重教师的工作实绩。

13、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工作确实有实绩、能吃苦耐劳、一心扑在工作上的则评优,相反的,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并建议解聘其中层职务。情节严重要进行严肃处理。

14、以上制度,请自觉遵照执行

 

常周小学校务会制度

 学校领导班子是学校管理的核心,为切实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监督,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提高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水平,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以召开党支部会和校务会等形式,实行领导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议事内容

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确定贯彻落实措施、讨论决定有关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规划、计划及重大工作部署、学校工作计划、校内中层干部的任免、教职工的奖惩、教研课题立项和评审、学校各项管理目标的制定、教师考核评价标准、教育经费的使用、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校产的库存与处理、学生的教育、管理与奖惩、重大活动的安排、人事变动与安排和其他重大事宜。

二、议事原则

1、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省、市等各级的政策法规,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路线和决议,维护教育形象和全校利益。

2、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落实科学发展观。议事要讲实话、真话,讲质量、重效率,务实创新。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领导集体议事实行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提交讨论问题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讨论决定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按照表决情况,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决策,当意见分歧比较大时,可放在下一次会议进行讨论表决;必要时修改后再讨论表决。

4、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大事集体研究决定、具体落实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集体成员之间既要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团结一致,形成合力。

三、议事规则

1、校务会原则上每双周五上午召开一次,也可视工作情况随时举行。校务会由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主要内容是研究、布置、交流日常工作,通报有关情况,部署、协调下阶段工作。

2、民主生活会每年两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应根据上级部署和有关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应充分发扬民主,深入进行思想交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会前,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3、不定期组织领导班子碰头会(工作上确有必要时由校长召集)。

4、各项相关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一位班子成员召集并主持。

5、会议议题由校长确定,会议原则上不搞临时动议。凡需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应在会前同校长商量确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呈报班子集体讨论,所提交事项则需事前集思广益,认真分析和调查研究,充分酝酿,形成比较成熟的方案方可呈报会议讨论。

6、进行决策时,参加会议的班子成员必须超过半数。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请假。当决定对干部的任免、奖惩和一些重大事件作出处理决定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才能进行表决。

7、会议进行决策时,赞成票数要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班子成员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

8、会议应做到有议有决。若对某一议题意见分歧较大,可暂不作出决议(但应作出“暂不作决议”的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评估论证、统一思想后再进行复议。

四、议事纪律

1、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泄露会议内容,未经班子会研究确定的大事,在会议内容未公开前,不得向任何人通风漏气、向群众公布,一经发现给予严肃批评,造成不稳定、不团结因素的,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2、班子会讨论时,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态度明朗,真诚的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解;避免会上不说,会后乱说。

3、会议所做的各项决策,要坚决贯彻执行。对会议做出的决议允许保留意见和反对意见,但今后不能发表与集体决议相违背的个人意见,对班子成员通过的决议有不同意见,但在未做出改变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

4、对会议做出的决议及时向下属通报的会议内容和决策事项,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原则,由分管领导或会议决定的负责人及时召开有关会议或由分管领导向工作人员传达、部署,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及时向校委会汇报落实情况。

5、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各项会议议事的内容写入相应的《会议记录》,并应做好保密存档工作。

6、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或早退,凡不能参加的一律向校长请假,否则作旷职处。

所有制度、条例、办法等提交全体教师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领导班子。遇特殊情况或未尽事宜校长有权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后作出处理决定和修订。执行过程接受全体教师监督。

 

 

常周小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了使领导班子成员在严格组织生活中受到党性锻炼和党组织的有效监督,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抵制和纠正错误思想,不断提高思想素质、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特建立如下制度:

1、民主生活会时间

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两次,即六月末,十二月末。

2、会前准备工作

在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一是要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或开展个别谈心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找准问题;二是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后,根据上级组织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拟定民主生活会中心议题;三是将民主生活会中心议题提前公示,使领导班子成员做好充分准备。

3、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关键是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尤其是“班长”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启发班子成员交真心,说心里话,做到襟怀坦白,不隐瞒自己的观点,相互开诚布公,敞开思想,畅所欲言,真正解决思想和实际问题,防止生活会上走过场。促成一个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既解决问题又心情舒畅的和谐气氛。

 

常周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为使广大教职工知悉校务,参与管理,提高主人翁地位,发扬民主,推进依法治校进程,特制定此制度:

()领导机构:

设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书记、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组员由中层干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长室,负责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书记任组长。

()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真实性、实效性、制度化、规范化的原则;

2.严格应该公开与不宜公开的界限原则;

3.谁主管谁负责公开,并对公开内容负责的原则;

4.严格监督效能原则;

()公开的内容及负责部门:

1.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及实施方案,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干部任免,中层干部的聘任公开;(校长室)

2.党员目标责任制、积极分子的培训、后备干部的培养、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奖惩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的公开; (党支部)

3.学校党政各项管理制度措施的公开;(校长室)

4.教职工的调动、聘任、职称评定、职称及晋升、工资晋级、评先争优、奖惩情况的公开;(校长室)   

5.学校招生、学籍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的公开;(教务处)

6.教职工进修、培训、科研情况的公开;(教科室)

7.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事务(特长生、奖学金、困难补助、优秀学生评选等)的公开;(政教处、大队部)

8.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情况的公开;(总务处)

9.学校基建的招投标情况,大宗物品采购事项的公开;(总务处)

10.每月经费收支(预算内外)情况的公开;(会计室)

11.教职工福利待遇(绩效工资、奖金分配)及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福等情况公开。(校长室、会计室)

()公开的形式

1.会议形式:通过教职工大会、校务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学生会议、家长会议等形式公开;

2.书面形式:在校务公开栏、校园网、板报上以文字形式进行公开,或以通知、公告等材料下发公开。

()公开的程序:

1.需要公开的校务,应视学校具体情况,由各部门提交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才能公开;

2.凡需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各项议案,需事先发给代表,让代表了解情况,组织预审,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再提交校务会进行审议通过;

3.公开过的内容应有材料存档。

4.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按制度对校务公开各程序进行监督。

 

常周小学家长学校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家长学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依据国家的教育方针、上级有关要求和本校实际,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家长学校是为学生家长、监护人学习家庭教育理论与方法所开办的业余学校,是学校家长工作的有效形式之一。

第三条  家长学校是以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提高家长整体素质,促进儿童的全面和谐发展为办学宗旨。

第四条  家长学校以宣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学习先进的家庭教育理论,比较系统地传授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家长改进教育方法为主要教学内容。

第二章   组织和经费

第五条  家长学校由泰兴市南沙小学主办,由市局关工委和黄桥镇妇联领导。

第六条  家长学校学员为一至六年级学生家长,学习时间为一学年,每年九月份开学,次年六月份结业。

第七条  家长学校设校长1人,副校长1-2名,校委会委员19名。校委会委员由各班家长委员会主任兼任,家长学校校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由学校负责家长工作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家长学校校长、副校长和校委会委员均由学校聘任。

第八条  为了争取领导和部门支持,使家长学校更好地发挥作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聘请教育专家和上级领导担任名誉校长。

第九条  家长学校校长可视需要聘请教务处主任、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

条十条  家长学校校委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家长学校教学工作。

条十一条  家长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物价部门批准(文字批件)并经校长同意,可向参加学习的家长酌情收取适量资料费、讲课费等。

第三章  教学和管理

第十二条  家长学校由家校校委会根据《家长学校教学指导纲要》,结合实际,制定教学、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按上级规定,全小学阶段家长学习课时数一般为三十课时,学习形式分途中集中辅导和分班研讨。结合学校实际,一年级家长学校开办期间,家长集中辅导不少于四次,原则上安排如下内容:新课程知识和学生德育;儿童法制教育;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家庭教育讲座。

第十四条  家长学校结合家长单位作息的实际情况,灵活安排授课时间。

条十五条  家长学校活动主要为亲子活动和家教沙龙活动等,也可开展其它行为有效的教育活动。集中辅导由家长学校校长或副校长主持;分班研讨、亲子活动、家教沙龙活动等由各班家长委员会主任或班级家长委员会副主任主持。

第十六条  家长分班研讨由各班家长委员会自行组织。

第十七条  开展亲子活动要征求班主任意见并报校长室备案,主要内容为亲子亲近大自然活动、亲子运动会、亲子文艺晚会等,由班级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自愿参加,经费由参加的家长平均负担。

第十八条  家教沙龙活动不定内容,由家长自行组织。

第十九条  经学习期满,家长学校召开结业典礼,由家长学校校长作一年来的述职报告,对按规定参加学习和活动的家长由学校给予发文表彰。

第二十条  学校和全校家长委员会共同主编的家庭教育报纸为家长学校开设专栏,便于家长交流与沟通。

条二十一条  家长学校由办公室负责建立相关档案,凡家长学校各项辅导和活动均应由组织者负责向办公室提供档案资料。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程若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规程解释权在泰兴市南沙小学校委会。

 

常周小学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一、指导思想:

民主评议干部,是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的有效形式。搞好教职工对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有利干建立自我约束机制,有利于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有利于实现民主决策和科学管理,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二、民主评议干部的对象和时间:

民主评议干部的对象 :1、学校的校长、书记。2、全体中层以上干部。

民主评议干部的时间:学校的校长、书记的评议放在12月份和教育局安排同步。中层以上干部的评议放在每年的7月初。

三、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主要评议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的完成情况,坚持绩效为主的原则,对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评议。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

1、能否自觉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思想和办学目标;

2、是否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

3、能否坚持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依靠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

4、是否勤奋敬业,勇于奉献,艰苦奋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

5、是否谦虚谨慎,努力学习,善于同领导班子成员合作共事;

6、是否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校务公开工作群众满意。

四、民主评议遵循的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坚持客观公正、一分为二,注重绩效的原则。

3、程序结果透明公开,参与面广的原则。 

五、民主评议的方法和步骡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要与对领导班子任期届中或换届的考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不同阶段的工作要求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宣传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同时,被评议的领导干部要做好述职准备。

2、评议对象向教职工大会作述职报告,并提交报告的书面材料。述职报告结束后在宽松的时间和空间采用无记名方式,对评议对象进行书面测评,教职工参与人数的比例超过90%

3、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利用固定时间对评议对象进行背靠背评议。

4、整理代表评议意见,统计测评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交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5、将书面材料向党支部汇报,并向代表和被评议的领导干部反馈评议意见。

 

常周小学信访工作主要职责

学校主要领导是学校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信访工作负总责。

(一)健全学校信访工作机构。建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信访联络员,责任落实到人,制定并实施本校教育信访工作细则,建立信访工作台账;

(二)办理主管部门及上级部门转交办的信访事项;

(三)认真受理、办理、答复学校自接的各类信访事项,向信访人宣传与教育信访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供咨询服务;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视情况请求有关部门支持与配合。切忌简单急躁,推拖搪塞,造成因信访工作不落实或对初访办理不作为或乱作为甚至于激化矛盾,扩大事态,造成群众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

(四)推行学校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切实按照《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建立校长接待日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五)不定期了解本校信访接访工作情况,认真研究人民来信或来访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合理化建议,过问本校疑难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定期总结学校信访工作。

(六)凡发生越级上访的,要在第一时间内派员做好劝返工作,并由学校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认真处理好上访人员诉求的信访事项。

 

 

编辑:肖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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