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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讲稿

2017年03月22日 16:28:50 访问量:1232

                    常周小学法治副校长   钱圣权河失派出所

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要和大家一起来研究和探讨一下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关问题,希望通过本次学习,使同学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如何预防自我犯罪,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使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健康成长,将来做一名建设伟大祖国的栋梁之材。 
   今天,我们要讲三个问题,一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法律问题给大家作一下简要解释,使大家明确本人及其监护人应该如何遵纪守法。第二,向大家通报一下,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并分析一下犯罪的原因,使大家引以为戒。第三,要向同学们提出一点希望和要求,希望大家立志成材。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十六大又提出了依法治国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这就是说,只有依靠法律,依靠崇高品德的人才能治理好国家。实际上我们每一个人,每时每刻都生活在法制的氛围中,如我们每天的上课下课,每天的交通安全等等都是由法来决定的,所有能够判断的各种行为的条件只有法,那么,究竟什么是法?首先我们要清楚法的概念。 
法: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判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的总称。 
    自建国以来,我国不断地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各种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尤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完善了各种法律法规,教育法律法规也基本得到了完善,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又于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1999年11月1日起实施。这部法律的颁布,预示着我国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今天我讲第一个问题就是针对这部法律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和大家进行探讨。 
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偷钱,在游戏厅,网吧过夜现象) 
2、携带管理刀具(如带匕首等)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别人索要财物(在学生身上发生非常多,以大欺小)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或变相**。 
7、观看、收听**、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第十六条:中小学生旷课,学校应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其所在寄宿制学校应及时查找,或向公安机关请示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在24小时内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八条: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及学校发现有人教唆、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其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让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第二十二条:继父母、养父母对其抚养的未成年人的继子女、养子女,应当履行在法律真凭实据 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在预防犯罪方面的职责。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中小学附近开设营业性的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 
以上,我讲的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7条,这部法律共8章57条,都和同学们的日常生活有密切的关系,希望同学们能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条文。 
现在讲第二个问题,向同学们通报一下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并分析一下犯罪的原因。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那么产生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我认为可归纳为未成年人自身素质差,是最终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一些未成年人由于平时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染上了恶习,有的未成年人从小娇生惯养,养成了好逸恶劳,暴戾(凶残)的性格,一旦遇到挫折或不能满足自己的要求,往往采用极端的手段宣泄自己的不满,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具体表现在:   
  首先,自我中心意识太强。现在的未成年人,很多是独生子女,他们长期生活在“大家围着转”的环境中,加之部分家长的溺爱、娇惯、尽量满足他们的各种欲望和要求,甚至是不合理的要求,结果使他们逐渐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为所欲为、任性、自私、霸道,他们只注重自己的感受,很少甚至不顾及他人的利益,争强好胜但缺乏进取心和责任感,甚至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   
  其次,感情脆弱,承受挫折的能力差。现在的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大都一帆风顺,没有遇到过什么大的挫折,心理承受挫折能力非常脆弱,稍遇不顺时,往往表现出过分的失望,自暴自弃,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很快就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最后,好逸恶劳、依附性强而自理能力极差。很多未成年人一直生活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家庭环境里,从小养成了鄙视劳动、厌恶劳动的不良习惯。生活上依赖性强,自理能力差。因此,一旦当他们赖以生活的经济来源丧失,无法满足其需要时,就会用违法犯罪行为去维持其好逸恶劳的习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那么,作为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应如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防范意识呢,这是我今天讲的第三个问题。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规定,“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批判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这里面用简单的语言概括就是应该如何规范自己。比如说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作为我们应该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如“尊敬教师,热爱班级,努力为学校和班级做好人好事,在家孝敬父母等。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起远大理想,将来报效祖国。 
一个人只有用知识武装了头脑,将来才能成为社会的有用的价值规律,一个没有文化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纵观世界,哪个国家知识强盛,哪个国家的综合国力便强大。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是新世纪的主人,希望你们认真学习,遵纪守法,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立志成才,祖国的未来寄托在你们身上。 
    四、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家庭原因家庭是孩子心灵的港湾,父母是孩子天然的教师。而大量的事实表明,恶劣的家庭环境和不称职的父母是导致孩子犯罪的直接原因。具体表现为:

1、家长过分溺爱,一味娇惯,使子女的欲望不断升级。现在大部分家庭都是三口之家,而孩子又往往是独生子女,有的父母认为孩子少,应该让孩子过得幸福一些,特别是那些过去经历过苦日子的人不愿让孩子再“吃苦”。因此,对子女总是百依百顺,要啥给啥,让独生子女成了家庭的“小皇帝”。在家庭无来源或不充足时,那些被娇惯的孩子便以非法手段在外“捞”钱,以满足自己的心理上的“不平衡”。

2、家庭教育的错误引导。有的父母一贯好逸恶劳,不务正业,贪图享受,往往表现出举止不端,品行不正,素质低下,自身形象差,客观上不能为孩子当好“第一教师”,使子女在潜移默化中受到不良品行的影响。如有的家长经常搓麻将、逛舞厅,不仅无暇顾及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更无精力管教孩子,疏于对子女的家教,导致子女放任自流,是非不辩,美丑不分,最终由“小皇帝”沦落为“小囚犯”。

3、父母管教方法粗***辄打骂训斥,严重地挫伤了孩子的上进心,这些父母认定“棍棒底下出好人”的歪理,信奉“不打不成才”的古训,对待子女的态度简单粗暴,看到子女哪一方面不顺眼就拳脚相加。年仅20岁的王晓宇之所以杀害女大学生王晓菊,就是因为父母希望孩子出息太急,王晓宇不理解父母的心情,他常常夜不归宿,小偷小摸,成为当地派出所挂上号的“人物”。父母在别无办法的情况下选择了“不打不成才”的“教子经”,然而在父母的棍棒下,王晓宇不仅没有知错悔过之心,相反却以杀害女大学生的罪恶被司法***决。

4、不健康的家庭(包括单亲家庭或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子女得不到应有的父母之爱,有的夫妻感情不和,常常吵闹不休,有的把孩子当“出气筒”开口就骂,动手则打,伤害孩子幼小的心灵。由于对子女缺少爱抚和管教,使孩子产生自卑和怨恨心,或自暴自弃,或沾染事业心,逐步走上犯罪道路。

(二)学校原因

1、学校教育中存在的某些问题,对青少年犯罪思想上存在偏差。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高低来评价,而衡量一个教师教学能力的强弱也往往侧重于学生的考分成绩。

2、管教方法简单粗暴。对“双差生”不是以正面加强教育,而是打骂、体罚,不让上课,结果适得其反,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产生与教师的对抗心理和情绪。有的学校对“双差生”随意开除,把他们推向社会,使之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后备军”。

3、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严重脱节,使本来就薄弱的思想政治法纪教育形式更单调,效果更淡化。

(三)社会原因

青少年犯罪居高不下与社会环境的污染有着直接联系。

不良书刊和影视、网络文化的影响。这些年,港台影视片、外国影视片就互联网中所渲染的**、恐怖、暴力等等情节,很多对青少年,经营性的书摊充斥校园周边,宣传的误导,使青少年中滋生了贪图享受,追求吃喝玩乐,导致有相同想法的青少年聚集在一起走上犯罪道路。青少年,尤其是十五、六岁的学生可塑性强,处在危险年龄段,辨别和自控能力差,受社会阴暗面影响,欣赏哥儿们义气,受劣迹青少年的勾引,干坏事胆大妄为,事后又后悔莫及。

五、 发生在身边的违法犯罪案例

案例1、15岁的初三学生庄海在初一年级时就加入了共青团,当选为班长,工作负责、学习优良,先后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有一天与父母告别后准备回家时,发现一个初二学生在他父母后面做鬼脸,这本来是一件很小的事情,问一问、说一说,都可以解决问题,但是庄海非常生气,认为是对自己父母的侮辱,竟和几个同学一起上去教训他一顿。原以为被教训者不会怎样,没想到却引起这个学生邀约一帮人来报复。为了不甘示弱,又发生了对报复者的报复,在双方殴打中,庄海拿出随身带的一把刀捅上去,造成一死一伤,法院判处庄海犯故意伤害罪。在监狱里,庄海面对铁窗、铁门,回顾这不该发生事,无限悔恨

案例2、小王与小顾是同校同学,小王读初三,小顾读初一。一天二人发生口角,小王顺手打了小顾一下,不当一回事就扬长而去。不想小顾人小气盛,当晚就约了几个小哥们找到小王家,要给小王给一点颜色看看,由于王不在家,就在外面砸门吵闹一阵。王回家知道后,第二天连续三次找小魏帮助,小魏自认为是小兄弟的头,欺侮小兄弟就是给他小魏难看,所以一口答应,当即叫了一个朋友,准备了一把长砍刀,到校门口等候,当顾放学刚走校门,上去对准顾就是一刀。顾经抢救虽脱离危险,但颅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

魏家境贫困,母亲体弱,魏犯罪后其母举债请律师,到处奔走,劳累、忧郁成疾,在魏判刑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其父说:“这不争气的儿子一刀下去,活活追去了他母亲的命,弄得我家破人亡”。王是独生子,家庭不仅要承担请律师、经济赔偿等难以承受的负担,而且案发前正值王初中毕业面临中考,在他进监狱的时候,职高的录取通知书也寄到了家中,他的犯罪断送了自己的学业、前途,也毁掉了家庭的幸福。顾也是独生子,受害致残,今后一辈子怎么办,父母整日以泪洗脸。魏的一刀不止毁了小顾一人,而是一刀毁了三个家。

案例3、某市职业中学接连发生学生抢劫、敲诈、盗窃的案件,11名学生走上了受审台,他们有的是家境贫寒,却贪图享受、摆阔气、钱不够花,就拉帮结伙,当“老大”,去偷去抢;有的是怕受欺负,找靠山,求保护,主动靠近恶势力,跟着学抽烟、喝酒、一起混,抢劫团伙的成员;有的原本学习不错,老老实实,成为团伙抢劫、敲诈的对象,被几个嘴巴打下来,就们在一起了,从受害者变成害人者。为什么这么多学生走上抢劫犯罪的道路,除了他们自身的原因外,学校无所作为,歪风邪气弥漫,打架斗殴不断,大欺小、强凌弱、敲诈勒索,司空见惯,成为犯罪团伙滋生猖狂的温床也是重要原因。

案例4、某地四名初二学生受社会高消费的影响,经常上酒楼、穿名牌,大把大把地花钱,远远超出自己家长的经济负担能力。他们从电视录像中看到抢劫来钱很容易,于是自恃人高胆大,经常晚上持刀闯入本校宿舍对外地学生威胁,索取钱财,猖狂时一个一个宿舍挨着抢,同学看其窗凶极恶的样子,敢怒不敢言。发展到后来,他们竟在学生晚自修时强行搜身,造成有的学生心神恍忽,不敢上学,对学生的身习健康、财产安全以及教学秩序造成的危害。他们自己还认为沾校时抢同学的钱无所谓,最后当然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

案例5、陈兴、单丰均为在校学生 ,一天陈约单去某中学打龚成,因龚向另一学生强索钱财。两人在校门口,正好碰上学生胡某栏住龚,陈上去就打,打后胡提出要钱,龚只好同意交出70元钱由陈、胡等人分。不到一个月,陈又约单、王两人商量说,现在中学正交学费可以去强索或抢学生的钱,之后三人走到学校附近,碰上一名学生,陈上去索要钱财,被害人不服,陈等三人一起上去推打并拉住被害人双手,从身上搜走150元。几天后小单也来约陈、胡、王等四人,说张某有钱,找到张索钱时被拒绝,于是陈等对张踢打,张被迫只好交出身上的钱。他们甚至于向小学生索要钱财,一个小学生被拿10元钱后大哭不走,他们又还给这个小学生6元。尽管这几名学生都只有16岁,而过去没有犯过这类罪错,根据刑法的规定还是被判处刑罚。

案例6、16岁的小朱与15岁的小李是初三的同班同学,平时就好自称大,恃强凌弱;二人家庭经济都较困难,很羡慕有钱的同学穿名牌。一天,一个低年级学生穿了一双耐克鞋在路上一脚把一块石头踢到小朱的身上,小朱很生气想教训教训这个小同学。小李一看一双新的耐克鞋,就说把这双鞋换过来穿穿算了,小同学不肯,二个人上去一下把他按在地上,小朱往他屁股上一脚,小同学只好把鞋给了小朱。小同学的家长报了案,小朱与小李被叫到了公安局。经查,小朱和小李还数次向其他小同学强索人民币,有的2元,有的4元、5元,最多一次强索17元,后因被害人要求返还7元,总共强索金额31元,学生家长反映十分强烈。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条例》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作了处理。

案例7、刘云是某医学院的学生,从小父母悉心培养,学习美术、音乐、舞蹈,原本是个多才多艺的花季少女,令人羡慕的好学生。16岁认识了一个男青年,堕入爱河。男青年是个小混混,小兄弟很多,带着她玩、跳迪斯科、打架,父母反对,她搞假自杀逼父母让步。在男朋友的教唆下,又跟小混混逃走,放弃学业,骗钱,用***使人睡觉然后中进行盗窃,为了一段本不该发生的“恋情”沦为盗窃,付出了自由、前程、青春和才华。

 

 

 

五一假马上就要开始了,在假期间希望同学们要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也不准到游戏厅和网吧等一些营业性娱乐场所,远离毒品。应该有计划地度过一个平安,快乐,有意义的五一假! 
    最后祝同学们幸福快乐,健康成长。

编辑:夏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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