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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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
中小学生“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
“墨香书法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中小学生“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墨香书法展示”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根据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学生参赛。为确保我市中小学生参赛作品质量,提出以下要求:
1.各学校放假前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学生利用寒假认真练习,努力创作,寒假结束返校后交出高质量作品。
2.2015年春学期开学后,各学校要认真组织评审,并于
3.省厅文件中涉及的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教基一司函【2014】96号”文件请自行网上查阅。
附件:关于开展2015年中小学生“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墨香书法展示”活动的通知
泰兴市教育局
附件:
关于开展2015年中小学生“少年传承中华
传统美德”之“墨香书法展示”活动的通知
苏教办基函﹝2015﹞4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近期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4-2015年度“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墨香书法展示”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96号),为落实好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形成推动中小学书法教育深入发展的有效载体和长效机制,激发广大中小学生学习和欣赏书法的热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参加对象
全省普通中小学校在校学生
三、时间安排
各地作品征集评选及展示时间:2015年1月至3月
全省展示活动征稿截止时间:2015年3月20日
全省优秀作品展示时间:2015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
四、作品选送
参加省级展示活动作品须经各省辖市集中评选和报送,不接受单独报送。每个省辖市推荐小学硬笔组、小学毛笔组、中学硬笔组、中学毛笔组作品各10件,共计40件。作品内容、作品要求、注意事项等详见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通知。
各市推荐作品时应当准确填写《“墨香书法展示”活动选送作品登记表》(见附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于2015年3月20日前将作品原件及登记表报送至活动组委会。
作品报送地址:南京市中央路165号出版大厦,江苏美术出版社《校园书法》编辑部“墨香书法展示”组委会(邮编:210009)。
五、作品展示
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的作品进行评选,从中遴选若干优秀作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展示,并报教育部参加评选与展示活动。部分优秀作品将在《校园书法》等相关专业类杂志上发表。
六、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省教育厅主办,由省教育家书法协会和江苏美术出版社承办,活动分为作品征集、评选、集中展示等阶段。各地要认真组织中小学生利用寒假进行创作,开学后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选和展示活动,按时完成作品报送工作,并将活动组织情况等及时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教处 高华,电话****,江苏美术出版社 孙逸桐、汪舒,电话:****、68155710。
附件: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4-2015年度“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墨香书法展示”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96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