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对照文件要求对“教育资助政策” 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2015学年春学期全校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858人,享受资助人数102人,占在校学生比为12%,合计金额6.18万元;秋学期821人,享受资助人数97人,占在校学生比为11.81%,合计金额3.98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我校自实施“教育资助政策”以来,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夏国云校长为组长的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了解学校帮困学生的情况。明确了专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具体操作,切实做到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制。
(二)积极实施,规范操作,把“教育资助政策”落到实处。义务教育资助政策的实施,是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内容。我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管理,同时注意工作方法,把好事办实、办好。教育资助政策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低保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学生(或监护人)提供证明,新学年开学后集中受理低保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学生的申请手续,经过核查、审定后,对符合条件者登记造册上报给教育局。
2、教育局根据学校提供的名册及相关资料,汇总名单后,由上级直接把现金打入帮扶对象所提供的帐号上。
(三)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形成教育资助的长效机制。
1、学校对申请、受理、审定、登记、办理、结算、备案等环节,建立起相应工作制度和操作流程,进一步完善帮困助学的工作机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困难学生不被遗漏,确保每一个特殊困难学生都受到特别关注,得到特别关爱。
2、学校加强对受助学生的跟踪了解,及时掌握受助学生动态,以便及时调整,更好地落实帮困措施。
3、学校每学期末对帮困助学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梳理、总结,及时调整和优化帮困助学工作的措施,不断提高帮困助学工作水平。
实施“教育资助政策”是一项 “民心工程”。我校通过自查深深
认识到这项政策的意义,同时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操作流程,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家庭贫困的学生身上,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