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及教育部、卫生部对中小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网络直报”工作的要求,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晨检制度。
一、晨检人员
班主任(任课老师)、值周校领导、各班保健委员
二、晨检报告、操作细则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处理学校卫生工作。
2、常规晨检“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日统计报表”报告,由班主任(保健委员)统计并报告学校教导办公室肖建华主任,班主任每天早晨9;00前。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汇报校领导。
3、班主任出差时晨检相应工作由学校临时指定的教师代理(具体由教导处安排)。
4、师生发现学生身体不适,通知其到医院检查,并立即通知其家长送医院就诊。
5、学生患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凭病愈证明经校医复查后回班级上课。
6、学生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在发病时期,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应劝其回家休息治疗,坚决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7、晨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红润,尚可,一般,差)、精神状态(好,较好,一般,差),发现学生面色和精神状态不佳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学生到附近的医院就诊,随时和学校保持联系;二听:听患病学生、其家长和同学的阐述;三问:每天了解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家庭情况,家中有无成员发热,是否有疫情接触(不可隐瞒),有疫情接触学生(有医疗和家长证明)要在家观察两周才可到学校上课,并上报;四联系:对没来校的学生,班主任要打电话了解情况并登记。
8、每日晨检情况要做好记载,班主任早读时间要检查本班人数及学生身体情况,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异常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