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全校教师争先创优的热情,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泰兴市义务教育教师奖励性补贴发放指导意见(试行)》和市教育局有关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在2021--23年奖励性补贴发放考核办法的基础上修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双减”规定、泰州办人民满意教育大会、泰兴教育大会精神,打破平均主义、突出教学实绩、体现多劳多得、绩优多得原则,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心,弘扬“三牛”精神,完善我校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学校办学品位的不断提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师德表现的考核,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度。
2.奖优奖勤、促进发展。重点向班主任、教学工作量饱满和教书育人成果突出的教师倾斜,统筹考虑参与学校管理和相关中心工作等因素素。
3.客观公正、规范实施。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与考核,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情感因素的影响,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程序规范。
三、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四、考核小组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为方便管理,教职工奖励性补贴发放考核工作小组和当年底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小组成员保持一致。
1.领导小组
组 长:夏国云
成 员:常洪轩 周亚萍
2.工作小组
组 长:周亚萍
成 员:中层以上干部及2名教师代表。
五、考核总量和人均考核数
考核总量为市局下拨总额,人均考核数=(市局下拨总额-教育工作奖总额-管理考核工作总额-教学实绩奖总额-考勤奖总额)/考核人数。
一、考勤奖(周亚萍、朱鑫) 按月统计考核
1.按时有效签到每次奖励2元(每天早晚各一次);
2.教师集中会议并认真做好记载每次奖励20元;
二、安全奖(常洪轩、张浩原) 按月考核
1.凡是到岗履责人员未发生安全责任的事故奖励200元;
2.节假日值班每天奖励50元(准时到岗,完善好资料,处理好相关工作,所有人员均有假日值班义务,不参加值班同志个人可向政教处张主任申请);
3.因工作失职发生重大安全及其它责任事故(包括食品、校车、消防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并且扣1000元。
三、工作业绩奖 按学期考核(周亚萍、徐军华)
1. 第一奖600元,相差1分以内,第二也奖600元;相差2分以内(含2分)第二得500元,相差3分以内(含3分),得400元,相差4分以内(含4分)得300元,(英语学科两个班均分在3分之内按最高名次算一个,其中一个班差距达四分,按最高名次一半计算,5分及以上不得钱)。只有一个班级的年级,和河失小学比较。
2. 市级及以上调研测试奖
参加省学业水平测试、市局调研测试、全市前五名奖1200元,全市前10名奖1000元,前15名奖800元,前20名奖600元;前25名400元,此奖与校内排名重复发放,列全市学测后五名的科目不享受校内排名奖;进步5个名次奖200元,8个名次奖300元,进步10个名次奖400元,进步15个名次奖600元,进步20个名次奖800元,进步25个名次奖1000元。体质健康测试排名同比奖励。所有术科按学科分值折算。
学校荣誉奖:省级每次奖1000元,泰州市级每次奖800元
泰兴市级每次奖600元。(由分管校长统筹安排)
5.专职术科和后勤人员
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无安全责任事故,经考核合格每学期奖励200元;
6.辅导学生奖 (徐军华、丁亚军)
参加教育局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得泰兴市奖给辅导员每人每次20元;泰州市以上每人每次40元;泰兴市团队奖一等奖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泰州市团队奖分别500、400、300元。(按上级公布的关于比赛获奖文件为准)学生作文发表发表每篇50元。其它类竞赛视获奖等次讨论确定。
7.行政管理奖(常洪轩、周亚萍)
根据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中层以上干部、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不重复计算)按下列标准计算:
职务 系数 奖项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没有奖 |
副校长 |
1.3 |
1.2 |
1.1 |
1 |
中层干部 |
1.2 |
1.1 |
1.05 |
1 |
教研(备)组长 |
1.05 |
1.04 |
1.03 |
1 |
8.按时上交考核检查资料且完成质量好,每次奖20元。如出现不完成、不交检查资料现象,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各科室考核)
9. 年度考核优、优秀教师全年必须有一次在班级测试中获第一,且排第二时与第一均分不超3分,术科教师必须在市级学测中列25名前,且所有人考勤必须有效签到率达90%以上。有效签到率低于70%的不得确定为师德考核优秀。确定为考核优、优秀教师每人在绩效工资中奖励200元。
10.自身建设奖(周亚萍、丁亚军):论文获市级每篇奖励50元,泰州市论文获奖每篇奖励80元。发表每篇160元,市基本功比赛或赛课比赛,获三等奖及以上每次奖励50、100、150元。泰州市及上200、300、400元。课题申报成功主持人奖300元,结题600元。
11、符合请假条件,手续齐全经批准的短期病事假,原则上自行调整课务,到教导处报备;如时间较长需学校教导处协助安排课务,请自行承担课时课费。长期病假人员,手续齐全且经过逐级审批,其病假待遇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关于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待遇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6号)文件执行。
12、因违规违纪收到处理,其奖励性补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