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周小学公务招待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经费支出行为,管好用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招待的范围
1、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工作。
2、上级有关部门来校检查工作。
3、友邻单位及兄弟学校领导来校联系工作。
4、为了做好学校的某项工作,需要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二、具体办法及要求
1、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工作、上级有关部门来校检查工作以及友邻单位和兄弟学校领导来校联系工作等,需招待时,应先报告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经同意后由经办人填写招待申请单并说明事由、来宾人数、参陪人员、共计多少人参与等事项。
2、为了做好学校的某项工作,需在外地的其他地方招待时,必须事先向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报告,在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同意后方可办理,与此同时,再由经办人或校长告知办理相关接待手续。
3、无论在何处办理何种招待,都必须坚持先报告后办理的原则,否则,不予报销。
三、经费报销标准、程序及手续
(1) 标准:报销标准每人20元,要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做到接待热情、招待从简。
(2) 程序:办理招待的经办人到学校财务室填写“用餐通知单”,由经办人、证明人审查签字后,报学校校长审核,经校长审批后方能入账报销。
(3)手续:招待费报销一律实行“三单”合一,即:税票、菜单、用餐通知单。
学校年度招待费要严格控制在规定的限额内,并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