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兴市委宣传部
泰兴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兴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兴市教育局
泰兴市司法局
泰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泰法宣办〔2016〕5号
关于在全市学校继续组织开展
“法治小故事讲传校园”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所、社会事业科,各学校: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法治教育必须从“关键时期”抓起。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继续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逐步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道德素质,有效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违规,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继续组织开展“法治小故事讲传校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润泰兴·崇德尚法我先行
二、活动时间
4月——12月
三、活动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生
四、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校“法治小故事讲传校园”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进行任务分解,做好动员宣传工作,提高学校广大师生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努力营造学讲法治小故事的浓厚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各学校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好这项活动,推选出优秀选手参加全市6月份法治小故事演讲比赛(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下半年,将组织优秀选手至全市各中、小学校开展巡回宣讲。
3.总结评比阶段。各学校要按照既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开展总结工作。有关部门将对各学校开展“法治小故事讲传校园”活动进行总结评比考核,并将其考核结果作为推先推优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各学校要将“法治小故事讲传校园”活动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作为大力实施“法律六进”规划、培育校园法治文化、创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载体,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部署。要成立活动的相应组织机构,并落实具体责任人,确保法治小故事讲传校园活动顺利开展、持续深入、影响广泛。
2.认真组织,注重实效。各乡镇(街道)、各学校要紧紧抓住此次活动契机,明确目标,注重实效,使学生在讲传中增长法律知识,遵守法纪道德,陶冶理想情操,努力使“法治小故事讲传校园”活动成为吸引感染青少年、传播法律知识的过程,成为倡导法治精神、培育法治观念的过程,成为增强法治信仰、丰富精神家园的过程。
3.整合资源,营造氛围。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乡镇(街道)、各学校要加强沟通协调,紧密配合,整合资源,强化合力。要注重依托各类青少年普法刊物、教育基地、电子显示屏以及校园局域网、小广播、小板报等,全方位、高频率、经常性地刊播身边法治小故事,努力营造广大青少年学讲法治小故事的浓厚氛围,掀起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高潮。
各乡镇(街道)、各学校有关活动的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市法宣办(联系人:艾景娟,电子邮箱:txsfj****@163.com,联系电话:8766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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