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常周小学班级安全责任书
一、 班级治保工作在班主任领导下开展,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 班主任必须对本班学生进行定期的消防、交通、卫生等安全、法制教育,一学期不少于四次。及时对学生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细致入微的工作,对一些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 学生在校期间应严格遵守《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防范能力。
四、 对学生中的突发事件,班主任要作为第一责任人介入,应在第一时间内找当事学生展开调查,了解情况,及时处理。若是出现重大问题,班主任职责范围内不能处理的,不得延误时机,应当及时上报。
五、 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对无故旷课一天的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对无故旷课三天以上的除与家长互通信息
六、 学生必须爱护教室内多媒体设备、空调、课桌椅门窗等公共财物,如有人为破坏照价赔偿。
七、 学生离开教室适应检查电源,门窗是否关闭,班主任应指定值日生专门负责,如发生火险,重大失窃,严重破坏公物等事故,应立即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 学校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班主任应进行安全教育,班主任为安全第一责任人。
九、 班级安全纳入班主任考核办法,对班主任进行考核。
校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2011.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