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周小学三好少年评选方案
为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泰兴市关工委和教育局联合开展“学楷模、强素质、争三好”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组织三好青少年推荐评选。现制定常周小学三好少年评选方案:
一、评选对象:全校在籍2-6年级学生。
二、评选名额:全校评选表彰三好青少年20名,其中评选1名市三好青少年。
三、评选标准
1.基本标准:推荐的对象必须是在“学楷模、强素质、争三好”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中带头践行胡锦涛总书记贺信精神,带头学雷锋,学习英雄模范人物事迹和优秀青少年的事迹,在家庭、学校和社会上表现优秀,事迹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值得学习的优秀青少年。
2.具体标准
(1)在家庭做好孩子:尊敬长辈,孝敬父母,诚实有礼,言行一致,崇尚节俭,主动与家长交流、沟通,自觉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按时作息,习惯良好。
(2)在学校做好学生:尊敬老师,团结同学,遵守纪律,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勤思好问,自尊自爱,自信自强,学习目的正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良好或进步显著,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体育成绩合格。
(3)在社会做好公民: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进营业性网吧,乐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卫生,保护环境,语言文明,以礼待人,诚实守信,自信自强自律,谦虚宽容。
四、评选办法
1.各班推荐的校三好青少年候选人要在小组、年级层层评选的基础上,采取学生自评、互评、班主任评价、家长评价、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评选产生,并在班级张榜征求意见后,向学校推荐,截止时间10月17日。
2.候选人须填写“泰兴市三好青少年推荐登记表”。自我评价材料不少于400字,内容包括学校、家庭、社会三个方面。学校、村、家庭签署的意见必须有明确的评价和推荐意见,不少于100字。
3.投票评选:10月19日下午1:30全校师生集中,听取候选人演讲,全校师生参与投票。
4.校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标准,根据师生投票结果,组织综合评审,最终确定常周小学三好青少年表彰对象,授予荣誉称号。
五、评选要求
1.各班要切实加强评选工作领导。加强过程指导,秉持严谨、规范、务实作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把本班最优秀的青少年学生评选出来,在青少年中树立一批学习典范。
2.各班要把推荐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抓手,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三好青少年的优秀事迹,引导中小学生发现身边典型、推荐身边典型、学习身边典型,人人争做好学生、好孩子、好公民,营造学楷模、强素质、争三好的浓郁氛围。
3、各班要注意发现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善于总结和推广成功做法,及时向学校网站、泰兴“教育网”投稿,反映活动动态,加强工作交流。
301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