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校务公开的意见》,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治校的措施,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现学校制定校务公开制度:
一、校务公开的必要性:
1. 有利于扩大教职员工民主参与,加强学校的民主科学管理。
2. 有利于加强教职员工、社会各方对学校工作的民主监督,促进学校党政廉政建设。
3. 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加强民主建设。
4. 有利于学校创新。
二、实施校务公开的内容:
1.政策法规方面:
主要是涉及到教育工作、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主要条文。
2. 规章制度方面:
(1) 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
(2)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3) 有关民主建设制度,包括:民主选举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4) 学校领导及中层干部职责分工岗位责任;
(5) 学校教职工的人事聘任、调动,职称评定、评优奖惩,医疗住房待遇等;
(6) 学校招生工作,包括招生计划、录取标准和办法;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范围等。
3.财务管理方面:
(1) 学习财务收支情况;
(2) 学校主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政策依据,社会捐资助学情况;
(3) 学校基建项目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供应资金使用等情况;
(4) 学校教代会议案、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
(5) 其他需要公开的重要事项。
三、实施校务公开的形式:
1.设立校务公开栏,对经常性事务定期公开,对阶段性事务及时公开。
2. 设立校务公开联系信箱和校长电话。(138****6369)
3.召开教职工大会或中层干部、党、工、团通报情况。
4.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通报情况。
四、实施校务公开的相关措施:
1. 建立以书记、校长、副校长为正副组长的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计划、落实措施、强化实施。
2.建立校务公开台帐及必要的工作制度,严格校务公开的时限,提高校务公开的质量。
3.根据校务公开内容的不同及公开对象的不同,学校设立两类内容,一类侧重对社会、家长公开,另一类侧重对教职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