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议事原则
1、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3、党要管党、党管干部的原则;
4、不包揽行政事务的原则;
5、保守党的内部秘密的原则;
6、顾全大局,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的原则。
二、议事范围
1、研究如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靠全体教职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适合素质教育要求的高质量的教育技术人才。
2、讨论研究如何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研究决定全校建设与发展规划、研究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研究人事、教改、重大财务决策等有关全局性大事。
4、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负责学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免、教育、培养、管理、考核、监督工作以及向上级党委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工作。
5、研究招生和学生分配工作政策,提出原则,研究方案及其他特殊问题的处理,并加强监督检查。
6、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议事程序
(一)党支部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党支部会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
(三)要充分作好会前的准备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在会上集体研究、审查,作出决议。一般情况,不讨论临时动议。
(四)会上讨论时,每个党员要发表自己的意见,要做到:不搞无原则的争论,不做无根据的发言,不武断地否定少数人的意见。
(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中,一时难于决议时,下次再议。决议一旦形成,个人意见可以保留,但会后在言行上必须和党支部意见保持一致,分工负责,坚决执行。
(六)做好会议记录和归档工作,并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四、决议的执行与反馈
(一)党支部委员必须坚持执行集体做出的决定。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不得在会后有任何反对的言行。
(二)党支部成员要按照分工,在自己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工作。敢于负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三)党支部要及时听取党员的工作汇报,掌握集体决议的实施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改正措施。
五、议事纪律
(一)领导班子成员要按时参加会议,如因故不到会,必须事先请假。
(二)会议期间不处理主题以外的其它事务。
(三)严守党的机密,凡会议内容没有传达任务的,任何人不得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