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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常周小学科学教师考核、奖励细则

2013年09月06日 09:00:23 访问量:998

 

姓名            班级                                        

编号

一级考核

指标

二 级 考 核 指 标

自评分

考核分

1

师德规范

1、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开足开全科学课程。

5

 

 

2、爱护学生,不体罚、歧视、侮辱学生,能及时处理科学实验中的突发事件

5

3

学习研究

3、认真学习小学科学课程标准

5

 

 

4、潜心钻研,不断提高专科学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5

5、科学教研活动准时参加,发言热烈。

5

4

履行职责

6、认真履行科学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无事故发生

10

 

 

7、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做到有借出,有归还。

5

4

备课情况

8、认真备课、上课,批阅实验报告单,不敷衍塞责

10

 

 

9、精心设计教案,有个性化备课内容,实验课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5

10、认真撰写教后感和教学随笔

5

5

课堂教学

11、课堂教学精心设计,扎实灵活,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

10

 

 

12、注重现代化教育技术运用

5

6

辅导学生

13、做好学生的辅导工作,学生获得校级科学奖项,教师年终考核加0.5分,获得市级科学奖项的加1分,获得省级奖项的加3分。

5

 

 

14、辅导学生参加金钥匙等科技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321

5

7

完成任务

15、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做好科学实验的网上登记工作。

5

 

 

16、积极向教育学会或其他科技杂志投稿,获得市级奖项的分别加1.510.5分,获得省级奖项的分别加321分。在杂志上发表的加4分。

5

8

其他奖励情况

17、教师对全校开公开课的加1分,市级科学公开课的加3分,教师获得科学其他科技奖项、荣誉的酌情加分。

5

 

 

9

 

 

100

 

 

备注:1、本表满分100分。90-100分为优秀,80-89为良好,70-79为合格。

2、先由教师自评,然后由学校考核小组考核评定、归档。
编辑:丁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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