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自评 总评
教学50%
1.依法治教(3分) 不变相体罚学生,不做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向家长索取钱财等,如有违规,一次扣1—3分。
2.备课要求(3分) 根据班情、学情备课,有写教后小结或单元反思,严禁无教案上课,发现无教案上课每次扣1分。
3.上课听课(3分) 按课表上课。若出现违规的,如空堂、上课听电话、教学无序等,一次扣1分。按要求上好公开课或研讨课,按要求完成听课量,听从学校安排的外出听课任务,若出现违规或无故不听安排的每次扣1分。学期结束未完成教学任务的,扣1---4分。
4.批改作业(3分) 作业格式统一、量适中,作业及时批改,有订正。有设置特色作业,差生的作业每周最少有一次面批面改。在检查中有不符合要求的,一项扣1分。若检查是按一二三等次评定结果,得分为3、2、1。
5.辅导学生(3分) 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培优扶困工作,未进行的,扣3分。
考试质量(29分)
所带的教学班,以期末考试成绩计算:优秀率40%,及格率30%,平均分30%三者相加得综合分。第一名得30分,第二名得28分,第三名得25分(综合分相差10分以上得分再减5分)。非语数英老师,以学生在参赛的成绩与教学任务完成,教导处组织的期末检测的情况进行评定。
教研质量(3分) 按时参加各类教研活动,积极发言。承担课题任务的老师按要求做好学校分配的任务,积极撰写论文,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不按要求完成学科计划、总结、论文任务的,或上送的参赛论文,出现抄袭并被公开点名批评的,扣1—3分。
科学教育(5分)指导学生参加科学竞赛获奖的1分,获指导奖的获2分,撰写科学论文获市以上三等奖的1分,省以上的2分。
“三进”工作(3分) 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等级,低年级教师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1分,板书、教案、作业批改和学生的书写做到规范、工整、美观、大方,学生对书法有浓厚的兴趣和爱好1 分,经常开展诵读活动,诵读氛围浓,学生能够诵读一定篇目的经典美文1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