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根据市教育局专项整治不规范办学行为的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积,学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开展了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违规招生入学
1、公办学校未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上级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2018年学校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零择校招生政策,严格根据市教育局划分的施教区域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确保本辖区和外来务工子女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民办学校没有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的。
我校是一所农村小学,每年学区适龄儿童不存在按成绩分班的现象。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变动及资料更新工作,没有出现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现象。
3、民办学校无计划和超计划招生,或超出审批范围招生的,未与公办学校同步且提前招生的。
我校是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市局文件执行招生工作。
4、公办和民办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等作为招生入学和分班依据的。
目前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也没有把各种竞赛纳入学生考评范围。也不存在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等作为招生入学和分班依据的。
5、公办和民办学校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的。
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从公办未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
二、规范学校管理行为
学校能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没有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不搞突击教学;统一执行教学书管理规定情况,无超出省定教学用书目录范围及正规渠道征订使用教材,或违反学生自愿原则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及学习用品的现象;能够积极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没有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收取补课费,进行有偿补课的情况出现。
三、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
1、控制作业量
学校坚决禁止教师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或晚上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分年段控制学生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平均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教师对学生书面作业全部批改,并及时反馈。期中对教师的备课和学生的作业进行了检查,召开大会及时进行反馈。
我校建立科学的考试约束机制,对考试次数、考试内容严格依照有关要求进行,每学期期末考试一次,考试内容符合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学校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没有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次、座次,学校没有组织任何形式的竞赛辅导班和提高班。禁止通过张榜、表扬等方式,将儿童的学习行为诱导到学习之外的功利性目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