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局重修《泰兴市师德建设“十条禁令”》并专题发文,要求全体教师必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不逾越师德底线,进一步促进师德水平提升。 新修订的《泰兴市师德建设“十条禁令”》具体内容如下: 1.严禁旷工、无故迟到早退,或在工作时间从事炒股、游戏、聊天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2.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在校园内吸烟、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3.严禁以请病假、事假为名长期不上班,或在校外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 4.严禁讽刺、挖苦、歧视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5.严禁收受家长礼品礼金,或利用教师职业谋取私利。 6.严禁私自收费,或向学生、家长推销商业保险、校服(演出服)、教辅材料、旅游、校信通等有价商品或服务。 7.严禁参与或变相参与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8.严禁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敷衍失职或在学术、考试、职评等方面弄虚作假。 9.严禁发布或传播非法政治言论,参与非法游行或上访,或故意歪曲、捏造事实诽谤集体或他人。 10.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参与高利贷非法借贷或担保、参与黄赌毒活动。(教育局纪委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