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责任区督学在各类学校中的检查与监督作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完成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教育局督学工作的目标,为认真做好2017年度督学责任区督学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认真完成《市关于建立和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的工作方案》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检查、指导作用。坚持弘扬敬业和创新精神,提高督学队伍素质,为保障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督学目标
1、督促、指导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遵循教育规律,保障教学工作常规的实施。
3、不断促进安全机制和措施的建立。
4、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5、实施素质教育,扎实开展各类学校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三、工作措施
1、根据教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明确履行教育法律法规的责任,促进履行自身职能,做到发展教育的责任不推。
2、学习宣传实施《教育督导条例》,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3、进一步开阔视野,本着科学的态度,拓展思路,向专家学习,向同行学习,向基层学习,向实践学习,真正把督导评估工作搞实搞活。
4、完成督学责任区(学校)工作计划、总结和开展督学活动记录及材料上报工作任务。
5、完成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教育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点
1.加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执行课程计划、艺体、等工作的专项督查。
2.对学校安全教育督查工作。
4、加大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督查力。
5.开展-次对中小学德育工作专项督查;
6.对常规管理督查调研。
7.素质教育随机督查。